根据《真皮标志章程》和《真皮标志管理办法》的规定,我协会对佩挂真皮标志企业每三年进行一次资格重新确认。2015年度佩挂真皮标志企业三年资格重新确认工作现已开始,请各企业将有关材料于5月30日前报至我协会,以保证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对不能按期提供全部材料且未能说明理由的企业,我协会将视为企业自动放弃佩挂真皮标志资格,届时将另文通知企业办理退出手续。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企业需提供的材料
1、企业与我协会签署的《真皮标志使用协议书》(原件)
2、我协会颁发的《真皮标志使用资格证书》(中、英文,原件)
3、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佩挂真皮标志产品的商标注册证(复印件,如有对应英文商标注册证,请一并提供复印件)
工作程序
1、企业将上述材料于2015年5月30日前寄至我协会。
2、我协会在收到企业的材料后,对材料进行审查。对确认合格的企业,我协会将寄发新的《真皮标志使用协议书》(一式二份)。
3、企业在收到新的《真皮标志使用协议书》后,由企业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一式二份)寄回我协会。
4、收到企业签署的《真皮标志使用协议书》(一式二份)后,由我协会领导签字,加盖公章,寄回企业一份,同时向企业颁发新的《真皮标志使用资格证书》(中、英文)。
联系方式
中国皮革协会
地 址:北京东西城区西外大街金贸中心C2座701
联系人:毕波
电 话:010-65265089
传 真:010-65270948
E-mail: bibo@m.ronladu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