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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佩挂真皮标志企业进行2015年度检查的通知

关于对佩挂真皮标志企业进行2015年度检查的通知

2015-03-06

来源:中国皮革协会

作者:

关于对佩挂真皮标志企业进行2015年度检查的通知

中国皮革协会文件

中皮协[2015]16号



关于对佩挂真皮标志企业进行

2015年度检查的通知

各佩挂真皮标志企业:

依据《真皮标志章程》和《真皮标志管理办法》规定,凡佩挂真皮标志的企业每年须向中国皮革协会真皮标志办公室报送年度检查表。

2015年真皮标志年度检查工作现已启动,各佩挂真皮标志企业可通过www.zhenpibiaozhi.org进入系统平台进行网上年度检查有关表格的填报,也可通过传真、邮寄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真皮标志办公室。

进行网上年度检查填报的企业,已修改用户名和密码的,请根据所设的用户名和密码进行登录;未修改用户名和密码的,初始用户名为公司名全称,初始密码为法人代表姓名(汉字)。未修改密码的企业,务必尽快修改密码。

为方便沟通交流,真皮标志办公室成立了QQ群:292490184,目前群成员已达178人,相关通知及政策文件均第一时间发布于群内,便于大家了解、查阅,还没有加入真皮标志群的企业请尽快申请加入,填报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与真皮标志办公室联系。

各佩挂真皮标志企业务必按表格要求,认真填报2015年度检查表(见附件1),并于2015年3月31日前,以网络填报、传真、邮寄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反馈回中国皮革协会真皮标志办公室。

联系方式:

单 位:中国皮革协会

地 址: 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8号金贸大厦C2座701室

邮 编:100044

联系人:黄 芳 毕 波 李燕萍

电 话:010-85113972 65265089 65140984

传 真:010-65270948

E-mail:huangfang@m.ronladue.com

bibo@m.ronladue.com

lyly@m.ronladue.com

附件1:《佩挂真皮标志企业2015年度检查表》

附件2:《佩挂真皮标志企业年度检查管理办法》

附件3:《真皮标志标牌管理办法》

中国皮革协会

2015年1月21日

附件1:

佩挂真皮标志企业2015年度检查表(一)

企业名称

中文

英文

地 址

邮编

经济性质

国有□ 集体□ 民营□ 股份□ 中外合资□ 外商独资□

认证体系及研发

ISO9000□ ISO14000□ 研发中心(县级□地市级□省级□国家级□)

法人代表

电话

手机

联 系 人

姓名

手机

职务

传真

电话

E-mail

佩挂真皮标志产品注册商标

企业遇到的问题和建议

注:请确认企业联系人并认真填写联系人E-mail,真皮标志办公室会不定期将国家有关政策法规、行业重要活动、真皮标志动态等相关信息以《真皮标志简报》的形式发送至各企业邮箱,以期为企业提供更多的资讯和服务。

佩挂真皮标志企业2015年度检查表(二)

企业名称(盖章)

2015年计划购标牌数量

中/英文(万枚)

中国皮革协会购标汇款方式:

户 名:中国皮革协会

开户行:北京工商银行东四支行

帐 号:0200004109014450660

填报项

2013

2014

填报项

2013

2014

占地面积

(平方米)

建筑面积

(平方米)

年末职工人数

(人)

工资总额

(万元)

研发投入金额(万元)

专利数

(个)

资产总额

(万元)

负债合计

(万元)

年末固定资产

净值(万元)

流动资产合计(万元)

工业总产值

(万元)

销售产值

(万元)

内销产量

(万双/万件)

内销销售量

(万双/万件)

外销产量

(万双/万件)

外销销售量

(万双/万件)

产品销售收入

(万元)

出口创汇

(万美元)

利 润

(万元)

利 税

(万元)

填表说明:表内注明2013年的数据请以2013年1-12月的统计资料为准。

表内注明2014年的数据请以2014年1-12月的统计资料为准。

填表人:联系电话:

附件2:

佩挂真皮标志企业年度检查管理办法

一、真皮标志办公室根据《真皮标志章程》规定,每年对佩挂真皮标志企业进行年度检查。

二、年度检查工作是真皮标志办公室对佩挂真皮标志企业实行动态管理的一部分。年度检查内容包括企业基本情况、企业上一年度生产经营状况以及购买和佩挂真皮标志标牌情况。

三、每年1月份,真皮标志办公室以文件形式将年度检查内容通知各企业,企业按文件规定时间将填好的年度检查表寄回真皮标志办公室。

四、每个佩挂真皮标志企业均须参加年度检查工作,所报数据必须真实准确。

五、每个佩挂真皮标志的企业都要确定固定的联系人,负责本企业真皮标志的各项工作,以保证该工作的连续性。

六、真皮标志办公室对各企业报来的数据进行汇总分析,以掌握佩挂真皮标志企业的总体运行情况,可在企业需要时提供帮助。

七、对于连续两年不参加年度检查的企业,真皮标志办公室将结合产品质量检测和购买真皮标志标牌情况及其它考核结果,考虑取消其佩挂真皮标志的资格。

附件3:

真皮标志标牌管理办法

一、真皮标志标牌是真皮标志产品的唯一凭证,为此,真皮标志产品必须按《真皮标志章程》规定佩挂真皮标志标牌。中国皮革协会对正确佩挂真皮标志标牌的产品质量负有不可推卸的连带责任。

二、标牌的印制和发放

1、真皮标志标牌由中国皮革协会统一印制,统一发放。

2、企业在产品上佩挂真皮标志标牌,须提前20天向中国皮革协会真皮标志办公室提出申请并交纳所需费用,中国皮革协会真皮标志办公室负责于20天内将标牌寄给企业。

3、佩挂真皮标志的企业可以自行在本企业产品的包装物上印制真皮标志字样或图案,但印有真皮标志字样或图案的包装物,只限于包装佩挂真皮标志标牌的产品。

三、真皮标志标牌分两种规格,小标3.5×5厘米,大标5×7厘米,两种规格的标牌图案内容完全相同。皮鞋及小的皮件产品佩挂小标,皮衣及大的皮件产品佩挂大标。

真皮标志标牌分两种文字:中文和英文,真皮标志英文标牌与中文标牌具有等效作用。

四、购标数量及时间

1、佩挂真皮标志的企业每年购买真皮标志标牌的最低数量规定如下:

皮鞋生产企业小标2万枚,鞋王企业小标10万枚,领先鞋王企业小标20万枚。

皮衣生产企业大标0.5万枚,衣王企业大标2万枚。

皮件生产企业大标0.5万枚,小标2万枚。

企业如有两种以上产品上挂标,则每年每种产品的购标数量均不得低于上述最低数。

2、各企业应在每年10月份以前完成上述规定的标牌最低订购量。

3、企业如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当年必须购买的最低标牌数量,请于年底前向真皮标志办公室提交书面说明,并作为下一年对企业年检的备检资料。

五、收费标准

1、皮鞋和皮件生产企业每年订购的小标数量在2万枚以内者,每枚收费0.30元;超过2万枚以上者,其超出部分每枚收费0.08元。每次订购的最小批量为1万枚。

2、皮衣和皮件生产企业每年订购的大标数量在0.5万枚以内者,每枚收费1.00元;超过0.5万枚以上者,其超过部分每枚收费0.50元。每次订购的最小批量为0.5万枚。

六、标牌的保管和使用

1、挂标企业必须设专人负责管理真皮标志标牌,确保真皮标志标牌不出现损坏、丢失、挪用现象。

2、挂标企业不得私自制作真皮标志标牌,不得对真皮标志标牌进行修改,不得对外转让、出售、馈赠真皮标志标牌。如有违反将按《真皮标志章程》第三十八条、第四十条规定处理。

七、邮寄办法

企业购买的真皮标志标牌由真皮标志办公室负责以普通包裹方式邮寄到企业指定地点,企业如需使用其它加急邮寄方式,费用由企业自理。

八、考核管理办法

各企业应每年年初接受年检时,应将企业本年度订购真皮标志标牌数量如实填报给中国皮革协会真皮标志办公室。真皮标志办公室以每个自然年度作为一个考核周期,按企业应订标牌数和实订标牌数量的完成情况对每个挂标企业进行考核。每年的考核结果将在下一年年度检查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各企业。企业如无特殊理由连续两年购买标牌未达最低数量者,真皮标志办公室将结合年检和产品质量检测情况,考虑取消其佩挂真皮标志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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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人:刘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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