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皮革协会副理事长、河南省皮革行业协会理事长 朱 岩
一、议案理由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步伐的加快和国际毛皮产业格局的变化,特别是近二三十年来毛皮行业的迅速发展,使我国成为公认的毛皮生产大国和消费大国。在毛皮行业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存在着诸多问题,特别是品牌意识不强、品牌运营水平不高成为亟待解决的课题。因此,实施品牌战略已经成为新时期毛皮行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推动力。
在过去的二十年中,我国皮革行业品牌获得显著提升,其中证明商标“真皮标志”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真皮标志”已成为皮革行业实施质量自律,铸造培育行业品牌,推动企业“走出去”的成功样板和平台。真皮标志注册伊始,包括毛皮产品。近几年,随着毛皮行业的品牌发展,已有一批毛皮企业申请使用证明商标“真皮标志”。在使用“真皮标志”过程中,很多企业提出由于皮革产品和毛皮产品的差异性,“真皮标志”不能充分反映毛皮产品的特点,不利于消费者对毛皮产品的认知。
鉴于此,在毛皮行业推出“天然毛皮标志”证明商标,更好地提升毛皮产品价值,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已经成为打造毛皮行业自主品牌的强劲动力和必由之路。
二、议案内容
中国皮革协会在“真皮标志”工作的基础上,推出证明商标“天然毛皮标志”,在毛皮行业实施“天然毛皮标志”工作。
三、组织实施
由中国皮革协会真皮标志办公室负责证明商标“天然毛皮标志”的注册、实施及推广工作。
(此议案经中国皮革协会七届四次理事扩大会议审议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