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革行业专业店等级认定工作“十不准”
1、不准无故拖延、暂扣专业店申报材料。
2、不准降低专业店等级认定检查标准,或以自己的好恶来随意解释和评判等级标准。
3、不准随意简化专业店检查认定程序,
4、不准提前向专业店就专业店是否通过评定发表意见。
5、不准在检查过程中出现酗酒等影响专家组形象的行为。
6、不准对专业店提出检查项目之外的额外要求。
7、不准要求或暗示专业店安排与认定工作无关的旅游及其他休闲娱乐活动。
8、不准在暗访检查中以任何方式向专业店及其他相关人员泄露自己的真实身份、行程安排和检查情况。
9、不准以辅导、咨询、培训、管理等名义向专业店推荐或洽谈与认定工作无关的业务事宜,或向专业店打听与认定工作无关的商业秘密。
10、不准泄露专业店的商业秘密。